彩票,亦称奖券,英文称“a lottery ticket”。《辞海》(1999年版)对彩票是这样解释的:“俗称‘白鸽票’。以抽签给奖方式进行筹款或敛财所发行的凭证”。《现代汉语词典》对彩票和奖券分别是这样解释的:“彩票,奖券的通称。”“奖券,一种证券,上面编有号码,按票面价格出售。开奖后,持有中奖号码奖券的,可按规定领奖。” 彩票是一种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发行的,印有号码、图形、文字、面值的,由购买人自愿按一定规则购买并确定是否获取奖励的凭证。
彩票是印有号码或图形(文字),由人们自愿购买并能够证明购买人拥有按特定规则获取奖励的书面凭证。它是一种建立在机会均等基础上,公平竞争的娱乐性游戏。彩票最早出现在二千年前的古罗马。我国南宋时期也有类似彩票形式的博彩。
具有实践意义的则是诺贝尔奖获得者乔治·刘易斯·博奇的阐述:彩票能用人人平等而又合理合法的方法,来满足人类天生具有的摆脱道德责任的欲望,即中奖者不会因为一夜间暴富而有任何不安的心理负担,而彩票的受助者也因为双方互不见面而不会产生任何道德的责任或义务。这才是彩票能够大行其道的社会心理因素。
英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是:通过抽签摇奖等方式,凭机会在一定范围的人们中分配奖品或奖金。彩票有着悠久历史,18世纪以来,欧洲和美洲等国家的政府认识到发行彩票对国家、对社会均有好处,便使彩票发行合法化,将其收益用于市政、教育等公益事业,并对贫苦阶层提供帮助。1776年,美国国会曾发行四种彩票筹集教育基金协助建立了哈佛、耶鲁等著名大学。
博彩活动在我国由来已久,唐代大诗人李白就有"大博争雄好彩来,金盘一掷万人开"的叙述。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彩票直到19世纪才在民间出现。
1886年,杭州刘学询在北京会试时发行"闱姓"彩票,规则是将应试者的姓氏印在纸上定价出售,由购买者选填中榜者姓氏,发榜后,按猜中的数量依次获头、二、三等彩。而由地方政府正式发行的彩票是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批准发行的"湖北签捐票"。此后,浙、皖、鲁、豫、湘、甘、粤等省也相继发行了各省的彩票。民国初年,虽曾明令禁止发行彩票,但自1910年后,各省的地方军阀仍以"善后"、"济实"、" 慈善"等名目发行各种彩票。随后,国民党政府也发行过"航空公路建设券"、"黄河彩票"等形式的彩票。但由于旧中国的彩票管理不严,发行过滥,出现了许多弊端,在社会上留下了种种不良的影响。因此,建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把彩票与盗、匪、赌、娼等视为一体,使彩票在中国销声匿迹了近四十年。
我国于1987年对彩票开禁,首发地是石家庄。1996年我国彩票的发行量不足当年全世界1200亿美元彩票发行总额的0.7%,比例很低。
目前,彩票的种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不断追求提高彩票娱乐性的过程中,彩票类型已经从以传统型彩票为主发展到传统型彩票、即开型彩票和乐透彩票等多种彩票并存的局面。
时至今日,彩票已成为世界第六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