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彩电、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是8—10年,电冰箱12—16年,电吹风4年……随着早期电热水器、抽油烟机等厨卫家电8—10年使用年限的到来,由家电“超龄服役”引发的安全事故正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然而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沪上消费者对“家电超龄”概念模糊,有不少家庭仍在使用超龄产品。有专家指出,家电厂商无明确产品年限使用说明是造成该现象的主要诱因,此外,企业对报废家电无统一回收标准也是原因之一。
“家里的电视前两天坏了,找了维修人员上门来看,结果人家说家里的电视已经安装快8年了,建议我报废处理。他说电视机里的部分电路已经老化了,很容易出事故。”家住小南门的唐阿姨向笔者表示,此前并不清楚家电还有使用年限,而这台电视一直被放在家中老人的房间里,想起来就觉得后怕。
像唐阿姨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据相关资料显示,45.3%的消费者不知道家用电器有使用年限,而35%的消费者家中还有“超龄家电”在服役。
“目前国内对家电厂商在说明书内注明产品使用年限这一做法,并没有强制规定,只有高压锅是明确规定了使用年限了,”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企业应该在产品标识上给予明示、警示,并加大超出家电使用年限危害的宣传。”同时,陆刃波指出,家电厂商承诺的部分家电可享“终身保修”的政策并不科学,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让原本就不普及的家电使用年限概念更加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