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周发明等三名原重庆荣事达职工,因非法拘禁美意电器人员,于2007年7月27日,被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所有恩怨缘起12年前合肥荣事达(集团)洗衣机有限公司(下称“合肥荣事达”)对原重庆洗衣机总厂的那次兼并。
兼并
重庆洗衣机总厂始建于1954年,前身重庆机修厂,是原重庆市二轻局下属企业,上世纪八十年代重庆洗衣机总厂以生产“三峡牌”洗衣机而闻名。
重庆洗衣机总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全厂职工的努力下,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全厂的经济效益连年上升,晋升为国家大型二档企业。1989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重庆洗衣机总厂的法人代表为熊家发,注册地址为重庆北碚郭家沱113号,注册资金2298.1万元。
1995年,老厂长熊家发退休,经离任审计,此时重庆洗衣机总厂的资产总额为1.6亿元;1996年,杨涵接任厂长一职,但与此同时,企业效益开始急转而下,同年已出现亏损;1998年,由于经营不善重庆洗衣机总厂的亏损额惊人,企业高层考虑将企业整体改制。
1998年8月14日,重庆洗衣机总厂向重庆市轻工业局发出“关于我厂接受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兼并的请示”,称为尽快促使企业摆脱困境重获生机与发展,有效盘活现有存量资产,重庆洗衣机总厂于1998年4月下旬开始与合肥荣事达接触,三个半月中,先后进行四次艰苦而有效的谈判,最终于8月 10日在重庆正式签署了合肥荣事达兼并重庆洗衣机总厂协议书,该协议签署得到了双方董事会和职代会的授权批准,因此特向重庆市轻工业局和重庆市手工业联社请示批准。
同年9月5日,重庆轻工业局下达批复文件,同意合肥荣事达采取接收重庆洗衣机总厂全部资产和人员,承担全部债权、债务的方式,实施企业整体兼并;同时,重庆洗衣机总厂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及其他有关问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双方签署的“兼并协议”执行;为支持兼并后企业的发展,重庆轻工业局还对重庆洗衣机总厂所欠缴、占用、借用重庆工业合作联社资金中的532.5万元进行了豁免。
1998年9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亦发函同意合肥荣事达兼并重庆洗衣机总厂,并对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界定,同意兼并后成立的重庆荣事达继续享受原重庆洗衣机总厂的优惠政策——“从盈利年度起5年内用利润弥补亏损完毕后,全额返还地方所得税2年,减半返还地方所得税3年,再按40%返还地方所得税3年;同时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从1999年起按照15%返还三年;重庆荣事达的技术改造项目享受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免交投资方向调节税”。但重庆荣事达仍需承担原重庆洗衣机总厂在工商银行(4.67,0.29,6.62%)重庆市分行的债务,并按新利率实行转贷。
上述兼并协议规定,重庆洗衣机总厂固定总资产被评估为4873万元,合肥荣事达出资3800万元,荣事达品牌以无形资产作价1200万元,共计 9873万元组建兼并后的新企业重庆荣事达,并成为合肥荣事达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洗衣机总厂的土地、品牌、无形资产等一并被合肥荣事达接收,新公司董事长亦由合肥荣事达的董事长陈荣珍担任。
安徽、重庆两地政府,原厂职工和相关部门,均对合肥荣事达与重庆洗衣机总厂的这次兼并,抱以厚望。重庆荣事达的发展目标在未来数年内被定为能够达到年产双缸洗衣机60万台,全自动洗衣机20万台,主要由合肥荣事达投入3800万元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来实现。
此时,原重庆洗衣机总厂的职工们也都转到重庆荣事达工作,在经历了企业三年效益下滑后,职工们开始了对未来重庆荣事达的美好憧憬。
但这却是噩梦的开始。
100%股权只卖1元
此后5年中,合肥荣事达并没有足够的能力经营好原重庆洗衣机总厂,重庆荣事达的发展依然不容乐观。
2002年8月24日,重庆荣事达董事会决议,原董事长陈荣珍卸任,任命陈建新为新任董事长。重庆荣事达作出经营上的变动,一是重新建立重庆营销队伍,直接向杨涵报告;二是重新向客户销售三峡牌产品,主要为批发,以满足三、四级市场;三是对新队伍销售的产品,要让重庆公司负责开票与回款。
董事会决定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将相关细节敲定,以便平稳过渡管理层变更,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杨涵等人,他们代表重庆公司,小组中的合肥荣事达成员,由陈建新等人商量决定。
但重庆荣事达仍然每况愈下。
2003年10月29日,合肥荣事达董事会决定,鉴于重庆荣事达的实际情况和目前中美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的实际需要 (合肥荣事达为中美合资企业),决定转让合肥荣事达所持有的重庆荣事达100%股权给现代电器 (香港)有限公司 (下称 “现代电器”),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一元;这一切,在公司股权被转让前,重庆荣事达所有职工都被蒙在鼓里。合肥荣事达委派张世平为代表,与现代电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但日后的工商材料显示,在合肥荣事达董事会作出决定的时候,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现代电器还未设立,直到2004年2月份,现代电器才匆匆设立。这意味着,合肥荣事达董事会在决定转让重庆荣事达股权之时,购买者并不存在公司实体。
一位老职工至今还能清楚回忆起当时重庆荣事达职工们错愕的表情。
2004年3月9日在重庆荣事达的一个中层干部会上,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陈建新以及总经理杨涵带着两个陌生人走进会场,还没等参会人员反应过来,其中一人就开始宣读新公司规章,要求所有的重庆荣事达职工不得随意离厂,厂里所有资产属于新公司,任何人不得擅动。读完后,一直没出声的杨涵轻碰陈建新一下,说:“介绍一下!”陈建新才大梦初醒般地示意另外一个陌生人进行自我介绍,这时大家才明白公司已转让给一个名为现代电器的香港公司了。宣读规章的是现代公司重庆子公司美意电器的董事长陈万里,另一个是董事杜文斌。
“突如其来的转让让全厂职工在震惊中久久缓不过神来。”重庆荣事达总装车间一位生产组长证实了这次停产事前毫无征兆,完全是一次“猝死”。他回忆说,“3月9日下午,上班时还一切正常,我们正在组装一些返修和新装的洗衣机,突然一个中层干部跑进来说,我们的厂被卖掉了。于是大家都放下手里的活,跑到办公楼去问缘由,结果新公司董事长的答复含混不清,之后工人们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第二天,合肥荣事达向重庆市有关部门发出一份通函,通报重庆荣事达股权转让一事。并确认,一旦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法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重庆荣事达董事会将自动解散,原重庆荣事达董事会各董事也将自动不担任董事职务。
重庆市政府提前一个月获知了合肥荣事达要将重庆荣事达股权以一元转让的消息。2004年2月13日上午,时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侯行知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了重庆荣事达股权转让的有关问题。
会议纪要显示:重庆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尊重合肥荣事达董事会的决定,积极支持股权转让,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手续办理前,合肥荣事达应将所欠重庆荣事达货款全部付清;重庆荣事达和现代电器应将合肥荣事达支付的货款建立专户,优先用于解决职工劳动关系转变的相关问题;现代电器收购重庆荣事达之后,重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给予企业政策上的支持。
就这样,合肥荣事达在兼并了重庆洗衣机总厂后5年内,获得当地政府给予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以及增值税方面的优惠;5年后,合肥荣事达却抽身而退,将重庆荣事达的所有股权以一元价格甩给了现代电器。工商资料显示,2004年4月29日,重庆荣事达变更为美意电器,企业性质为外商独资,法人代表陈万里。
500多名原重庆荣事达职工在发现自己为之工作了数十年的企业,竟然一夜间以一元钱卖给他人之后,愤怒至极。
冲突纷争频发
重庆荣事达被迅速更名为美意公司,并不得继续使用“荣事达”等相关标识。
很快,原重庆荣事达职工开始对现代公司和美意公司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竟然是合肥荣事达的高管层。
调查发现,2004年郑勇、陈建新、张启霖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现代电器,郑勇、陈建新各占股份45%,张启霖占10%。其中,郑勇为原合肥荣事达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建新为原重庆荣事达董事长 (合肥荣事达外派);张启霖身份未知。
而重庆美意电器销售公司则是由郑勇的姐姐郑晓建、母亲蔡万美,与原合肥荣事达财务人员汪洋一起出资设立。同时,职工们怀疑原重庆洗衣机总厂厂长、重庆荣事达总经理杨涵亦隐匿在现代电器傀儡股东身后。
在此后的数年间,原重庆荣事达职工们与美意电器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与此同时,职工们开始质疑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包括溯追合肥荣事达兼并重庆洗衣机总厂的合法性——为何4873万元总资产竟然没有半份儿重庆荣事达股权拥有权?
2004年4月13日下午4时,还未更名的重庆荣事达召开职工安置会议,参与者有重庆市轻工局领导张德诚、北碚区信访办工作人员、陈建新、杨涵和重庆荣事达职工。
职工们不服陈建新的安置办法,要求买断工龄,会议继而进入僵持阶段。傍晚6点左右,突然闯入200多名身穿无任何编号制服的“打手”,不问青红皂白开始围攻在场职工。
据当事者称,一名女职工被打伤后,被从厂里会议室拖至百米以外的公路上,浑身泥和血,北碚公安局却没有警员前来阻止。
随即北碚区政府拒绝解释此事,愤怒的职工们开始在第二天冒雨前往重庆市政府抗议。该事件被荣事达职工们称为“4·13恶性打人事件”,矛盾也随之彻底激化。
2004年7月1日中午,原重庆荣事达数十名职工来到杨涵住处。杨涵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局出动三辆防暴警车,约50名警察来到杨涵住处,因言语不合,职工与警察发生了严重冲突,三名职工在冲突中头破血流,有用相机作记录的职工,也在冲突中被打倒在地,夺去相机。
职工们前往北碚区政府抗议未果之后,开始了漫长艰辛的上访之路。
他们将自己分为两队人马,一队上访讨要说法,一队“护厂”,不允许美意电器进驻厂房。
2005年,职工们在“护厂”过程中,与美意电器发生激烈冲突,美意电器则雇用社会人员,强行进入厂区要求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在法律上,合肥荣事达与现代电器的股权转让是合法的,而职工们明显地处于“不合法”处境。
在数次冲突过程中,“护厂”职工不停地向北碚区公安局、北碚区政府、北碚区经委打所谓“紧急报告”,称职工“权益”遭到美意电器的“侵犯”,美意电器进场“偷卖”了绝大部分设备。
2005年5月,职工们向重庆市经委纪检组反映美意电器 “冲厂”的问题,重庆市经委纪检组则称美意电器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原重庆荣事达职工们的“护厂”行为最终停顿在了2006年8月29日。
职工们回忆,2006年8月29日凌晨4点,北碚区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小恒带领几百名身份不明者,携枪和棍棒强行进入厂内,抓捕数十名职工。
职工们称,前两次与警察发生的冲突,也是在北碚区公安局原局长谢德玖、副局长王小恒的授意之下进行的;包括此后刘雪梅、周发明、邱德贵等三名职工被北碚区公安局抓捕,羁押在看守所11个月后,继又被法院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
据本报获悉,原北碚区公安局长谢德玖、副局长王小恒,已在重庆“打黑除恶”风暴中涉黑落马,于2010年上半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2006年8月,原重庆荣事达职工刘雪梅、周发明、邱德贵,因在2005年12月12日上午“护厂”焊封美意电器办公楼防盗门,致使屋内美意电器工作人员等11人被困3个多小时,被北碚区公安局涉嫌非法拘禁罪名刑事拘留,随后羁押至北碚区看守所11个多月,直到2007年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缓刑判决才被释放。
为此,刘雪梅感到十分 “冤屈”——“为何当时警察不逮捕我们,而要在事发的8个月之后才逮捕我们?”
本报还从北碚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从2006年11月27日起,检察院将此案两次延长审查,又两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但均被公安局驳回,最终刘雪梅等三名前重庆荣事达职工被判有罪。
看守所被释放之后,周发明、刘雪梅等原荣事达职工们仍然坚决 “护厂”,2010年8月,美意电器为此诉至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原重庆荣事达厂房所在地,北碚区郭家沱113号的这63亩土地出让价,已经由当年重庆洗衣机总厂的597.9万元,涨至如今划入重庆两江新区上亿元的天价。
来到北碚郭家沱113号实地,昔日轰鸣的厂区变得门可落雀,车间四壁空空,空地野草丛生。曾几何时这里存在的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西南地区最大的洗衣机总厂,重庆工业五十强企业,已不复存在。